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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19-01-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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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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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8日至6月1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外侨办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外侨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外侨办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7月26日上午巡视反馈会议结束后,办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对巡视整改工作做出部署,通过制定一个整改落实总体方案、召开一个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建立一批任务清单、规范一批工作台账、建立完善一批工作机制、完成一个巡视整改报告等“六个一”措施,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9个问题分解为52项整改任务100条具体整改举措,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整改时限。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持召开11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关和督导重点整改事项,全力推动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建立由办主要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限时整改落实的责任体系。办巡视整改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审核把关,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14次,对整改工作进行逐项验收、逐一销号。

目前,巡视反馈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严重警告2人,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教育谈话11人,直属单位省外服公司纠正并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88.12万元、美元9.57万元。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新制定或修订相关制度60项。

一、关于党的意识不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制定《省外侨办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办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强中心组学习。制定《省外侨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规定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中心组成员年度个人发言不少于1次。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机关处室(单位)或市县外事系统讲课一次。

(三)严肃监督检查。办直属机关党委加强管理服务,每月提供学习参考目录,把学习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内容,定期检查支部学习笔记并在全办范围通报检查结果。

二、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对直属单位的领导不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修订完善《省外侨办工作规则》《省外侨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省外侨办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及上级主管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会议、重要决策部署,建立会议议题审签制度、会议督查和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

(二)强化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研究制定《省外侨办党组关于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管理的意见》,建立完善履职承诺制、巡察、提醒、函询、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审计监督,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和议事决策相关工作制度。修订完善《省外侨办直属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加强对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不力,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由办党组总负责、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直属机关党委抓落实、目标任务分解到支部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办直属机关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

(二)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办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三)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巡视整改期间,办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明确要求今后班子成员无特殊情况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和组织生活会。

四、关于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发挥缺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流动党员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议15次,研究部署加强办机关党建纪检工作。研究制定《省外侨办关于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实施政治理论学习、标准化建设、作风建设、先锋支部、党内关爱和支部书记能力提升“支部建设六大工程”,组织开展了党务纪检工作培训,严格落实党组织换届规定。修订完善《省外侨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对半年度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办直属机关党委下发《关于规范党员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把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目前,各基层党组织都已经做到党员每月按时主动足额缴纳党费。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办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要求各支部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规范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课制度。把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支部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及时补齐新发展的2名党员的缺失材料,按照党员发展程序,经办直属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同意2名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研究制定《省外侨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四)对流动党员进行规范管理。一是指导直属单位省外服公司党委对委托公司管理的流动党员支部进行规范管理。省外服公司党委已完成代理单位共8个支部的2548名流动党员整建制转移和158名小散在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属地化转移工作。二是指导省外服公司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省外服公司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对组织关系仍在公司的流动党员,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出现新“失联”党员现象。

五、关于违规提拔干部、干部混岗混编、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懈、存在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干部提拔。一是切实整改违规提拔“裸官”和对干部提拔使用搞迁就照顾问题。严格落实“裸官”管理有关规定,对1名“裸官”调离机关工作。严格按照干部工作政策程序办事,对相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二是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修订完善《省外侨办处级干部提拔任用规定》,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杜绝违规提拔干部现象。

(二)开展干部混岗混编清理整顿。研究制定《省外侨办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推进服务外包工作。分期分批解决干部混岗混编问题,2018年10月,已完成机关文印室3名劳务派遣人员改派工作;根据全省机构改革部署,12月6日,省华侨服务中心、省侨务文化交流中心10名事业编制人员已完成转隶;2019年3月底前,结合机构改革,理顺政事、事企职能,以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的形式,解决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和浙江外事出国人员服务中心人员借用以及劳务派遣人员改派问题。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对出国旅游回国后因私护照上交不及时的2名干部,2次出国学习均无审批材料的1名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严明组织纪律。二是修订完善《省外侨办出入境证照管理办法》,对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建立完善超期催缴机制,在OA系统中建立自动短信提醒功能。

(四)清理整顿干部违规兼职。从严加强干部违规兼职行为管理,目前违规兼职情况全部清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一是2名退休老同志涉及的3项违规兼职企业法人已清理完成,其中1名退休老同志在2018年6月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清理中,主动申报,已于2018年5月辞去兼职,并将2013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所得酬劳18.4万元全部退还公司。二是办机关9名处级领导干部已经全部辞去省友协交流基金会理事。三是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省外服公司总经理兼任保留浙江外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协会副会长2项职务,其他9项兼职已经全部辞去,并于2018年9月5日完成相关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

六、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倾向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办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省外侨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出台《省外侨办党组关于推进清廉外侨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清廉浙江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制定重点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二)指导和督促直属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办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与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直属单位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排查重要岗位党风廉政风险点。

(三)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信息内部公示的通知》,扩大信息公示范围。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限期做好违规资金清退工作。一是责成直属单位查清违规购买卡、券问题,责成公司对班子成员个人用于公司业务拓展使用的实物、卡费用予以全数清退,截至2018年11月,省外服公司班子成员已全数退回实物、卡支出费用共计27.7万元。截止2018年11月底,已收到公司有关部门、分支机构全部退赔款81.2万元,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迅速查清省外服出国服务中心开设5个个人账户的问题,对5个个人账户予以及时冻结。责令省外服公司限期做好违规资金清理工作,截至2018年11月15日,共清退个人账户违规资金人民币179.22万元、美元9.57万元。

(二)加强对省外服公司的监管,责成省外服公司严格管理、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引起警醒,指导和督促省外服公司制定《浙江外服公司资金账户管理规定》和《浙江外服商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公司所有的经营活动资金必须纳入公司设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结算管理,严禁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各项公司经营收入、客户代收代付款项制定,切实加强商务接待费使用管理,严禁公司各机构、部门购买实物礼品、消费卡、券,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三)严肃追责问责,综合省外服公司存在的违规购买卡券、下属单位存在账外资金且部分资金使用和发放不合理、大额资金支付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公司班子成员承担责任情况,拟给予有关责任领导处分。

(四)违规占用车辆已归还直属单位。严格执行《省外侨办外事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五)规范经费开支。已经停止自行购酒招待海外侨团的做法,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接待标准,对每次接待侨团用酒数量作出控制。杜绝向直属单位转嫁费用。

八、关于“四风”新表现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作风建设。修订完善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

(二)开展对照检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12类问题开展对照检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九、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规范。深入学习政策采购相关制度,严格按照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执行定点、协议采购,将外事接待服务引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招投标程序。

(二)规范困难归侨扶贫资金使用。一是立即停止将困难归侨扶贫资金提前存放在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工资卡账户的做法,对产生的110.3元利息及时清退,收缴至单位财务。二是制定出台《省外侨办送温暖慰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慰问资金申领审批和提取存放制度。

(三)指导和督促省外服公司规范渠道合作和大额资金使用。指导省外服公司制定《浙江外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浙江外服采购管理办法》《浙江外服合同管理办法》《浙江外服大额咨询、培训及广告宣传费使用规定》等制度,严禁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各项公司经营收入、客户代收代付款项,确保渠道合作业务依法依规履行。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招投标规定。

(四)指导和督促直属单位花家山庄规范房产出租工作。清理出租协议,终止不规范合同。制定《杭州花家山庄闲置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按照要求限定租赁期限,及时报备。

下一步,省外侨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外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严防反弹回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整改中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坚持落实到位,确保发挥实效;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实做细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办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按照打造以“坚定铁的信念、铸就铁的作风、下定铁的决心、敢用铁的手腕、打造铁的队伍”为核心的外侨铁军要求,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强化对直属单位的领导和监管,促进直属单位健康发展。

三是立足巡视整改提升,推动浙江外侨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以巡视整改为重大契机和强大推力,切实加强省外侨办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办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为“六个浙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外侨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0319;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三台山路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07;电子邮箱:renmi@zjfa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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