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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09: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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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浙江省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奋力推进全省外事港澳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及时发布涉外、涉港澳领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用发布我省疫情动态。针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办门户网站发布《致在浙外籍人士的告知书》,1月30日至9月4日之间定期用9种外语(英语、日语、西班牙语、韩语、德语、意大利语、俄语、阿拉伯语)推送我省疫情动态301条,加强面向在浙外籍人士的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告知工作,展现我省抗疫成果和人文关怀。
二是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浙江外事”微信公众号,着重外事动态、外事战疫、港澳动态、出国提醒、热点问题等相关信息的发布和解读。“浙江外事”微信公众号自2020年1月1日上线以来,粉丝数量、阅读量和转载量均呈稳步上升态势。截至12月31日,2020年共推送508篇图文信息,被外交部“外事管理”微信公众号录用17条,总订阅人数377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三是主动宣介我省外事港澳交流情况。发布概况类信息和动态类信息累计更新1330条,其中对综合动态信息累计更新681条,友好交流信息80条,港澳交流信息17条。
四是加强领事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海外安全提醒发布工作,着眼海外疫情安全形势、中国公民安全状况,发布更新出国提醒45条。
五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更新机构信息和人员招聘信息。发布人事任免4条,公务员考试信息4条,事业单位考试信息2条。在办门户网站及“浙江政府采购网”同步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公告、合同、结果,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信息。
省外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量柱状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门户网站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宣传作用,我办已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优化栏目的内容及表现形式,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根据《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行调整,提升主动公开实效,加强信息管理。网站新设立了“疫情防控专栏”、“政策一点通”栏目,公布疫情动态、外籍人员“快捷通道”政策、企业包机申请、上海空港口岸入境来浙人员转运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国际航班复航、外国人来华签证最新规定、远洋渔船外籍船员入境上岸等。
推动领事认证服务、APEC 商务旅行卡申办服务入驻省政务服务网,省外办网站“最多跑一次”改革直接链接到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统一入口,服务同源。入驻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的事项均提供办事指南,说明政策法规依据具体内容,重点要素类别齐全,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明确,提供规范表格下载链接。
(四)回应关切情况
近年来,我省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人员交往日益频繁,涉外事件和领事保护事件时有发生。我办适时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海外安全提醒,预警有关国家和地区近期的旅行风险,转载我驻外使领馆制作的领事保护指南、视频以及新闻媒体的相关文章,提升我省机构和公民在境外遵守当地法律、防范规避风险的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为做好咨询投诉回复工作,我办指定专人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同时我办门户网站开设咨询投诉等互动栏目,详细公布了我办对外咨询联系、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加强与社会、群众的互动交流。全年处理“主任信箱”群众来信14件,办理“在线咨询”38件,投诉件9件,答复电话咨询约1226次。
省外办回应关切渠道分类占比饼状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由我办综合处负责加强督查评估,部署2020年绩效考核评价自查工作,考评结果纳入有关绩效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考核和通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无 | 无 | 无 | |||||
规范性文件 | 无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无 | 无 | 无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无 | 无 | 无 | |||||
行政强制 | 无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3 | 256.9万元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本年度办里结果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 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 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也总结了不少经验,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新媒体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与“精准公开”“便民快捷”以及“易读易懂、精准解读”的要求相比尚有差距,公开样式不够多样,一图读懂较少。
2021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办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功能;二是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进一步梳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规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将公开专栏的建设工作动态化、常态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及时交流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提升门户网站管理和服务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