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浙江爱国爱港各界纷纷支持

  • 发布日期:2021-04-02 11:07
  • 浏览次数:
  • 来源:省外办(省港澳办、省友协)
  • 字体:[ ]

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75、7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的授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作出的一次系统修订,是继2020年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从国家层面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制度完善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港”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和必然要求。全国政协副主席夏宝龙在2月22日发表的《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重要讲话中,对坚持“爱国者治港”的客观标准和要求做了清晰阐述,并特别强调指出,对于身处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肩负重要管治责任的人士,在爱国的标准上理应有更高的要求。发展香港的民主制度决不能背离“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这次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就是要将“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法律化、制度化,这对于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将产生重要而又长远的影响。

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浙江企业分会、香港浙江商会纷纷发表声明,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决定,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来源:港澳处


我要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