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快捷通道”政策解读
一、来华入浙“快捷通道”适用于哪些人员?
答:来华入浙“快捷通道”适用于所有国家的从事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各领域、确有必要来华复工复产人员及家属以及其他有需要人员。
二、如何提出申请?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由省内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外办或商务局提出申请。填报《申请纳入“快捷通道”外国人来华审批表》,同时提交《用人单位责任承诺书》。涉及经贸类企业由属地商务局核准后逐级向省商务厅提出申请,由省商务厅审核后签发邀请函,其他人员来华邀请由属地外办核准后逐级向省外办提出申请,省外办审核同意后签发邀请函。
三、如何申办签证?
答:持由省外办或省商务厅签发的邀请函及签证申请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同时填报《签证申请健康承诺书》,并提交其驻在国政府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我驻外使领馆按规定审发签证。
四、获得来华签证后出境前需要做哪些行前准备?
答:目前,从国外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双份阴性检测证明,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通过程序向该航班起飞国家中国使领馆申请领取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只针对中国公民)或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只适用于外国公民),其后方可在机场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一)检测要求
1、凡从国外搭乘直飞航班赴华人员,应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该航班起飞国家政府认可的公立或私立检测机构(参见我驻各国大使馆官网)分别完成核酸和血清IgM抗体采样、检测,并在获得两项检测阴性证明后,向该航班起飞国家中国使领馆申请领取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2、凡经第三国中转乘机赴华人员,须在第一出发地国家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分别向中国驻第一出发地国家使领馆和在中转国的中国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第一次检测须在出发地国家进行,并于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第二次检测须在中转国(赴华直飞航班起飞国)进行,并于中转登机前48小时内完成采样、检测,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
3、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有效期从采样日期起算,48小时内有效。例如:检测取样为11月8日,有效期至11月10日。
(二)请中国公民申请领取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请立即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经该航班起飞国家和有关中转国中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该航班起飞国家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务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请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
外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证明后,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上传检测证明等材料。经中国驻第一出发地国家和有关中转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可通过该网站获得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外籍乘客登机时需出示健康码电子版或纸质打印版,供航空公司核对。执飞赴华直飞航班的航空公司将凭该航班起飞国家中国使领馆核发的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验放乘客。务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在乘机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五、入境来浙人员适用的管控措施是什么?
答:对境外入境人员,实施“ 7 + 3”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不再要求“ 双采双检”。对上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继续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应单人单间,居 住在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尽可能避免与他人直接接 触。在接收和解除隔离需要转运等情况下,应规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保持人员间 1 米以上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二)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在隔离期间须做到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尽量单独居住,如条件不允许,应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须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同住人员“健康码”赋红码,管控举措及核酸检测频次等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三) 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健康码”赋黄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单人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如条件不允许,应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负责其管控的村(社区) 或单位批准,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 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间核酸采样原则上须由村( 社区) 安排上门进行。
(四) 日常健康监测。
日常健康监测人员“ 健康码”赋绿码,但应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棋牌室、酒吧、网吧、公共浴室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各设区市可通过在“ 场所码”展示界面进行标示,限制日常健康监测人员进入上述公共场所。日常健康监测人员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设区市。
六、如外藉人员在我省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定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将会采取何种管控措施?
答:对入境时被确定为“四类人员(新冠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或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外国人,由入境口岸所在地政府按照当地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相关规定稳妥处置。
七、从上海入境的外藉来浙人员转运流程是怎样的?
答:对上海口岸入境且目的地为我省的人员,在上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 天后,转运至嘉兴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 天,期满后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负责,闭环转运至省内目的地实施 3 天居家健康监测。
八、境外入浙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如果申请边观察、边安排工作,请问如何办理申请,何时可以得到批复?
答:境外入浙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希望边观察、边安排工作,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当地防控办提交申请。实行“1个工作日批复承诺制”,无论同意与否,当地防控办均会正式反馈批复意见。
九、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答:外国人接受健康检测、集中医学观察、“点对点”转运等相关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