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签证费¥465.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 2.材料按签证要求顺序排列。 3.中英文照会每人一份。 4.2019年7月15日起,使馆启用签证在线预约系统,所有团组需登陆:https://cn.mfa.lt/cn/cn/8377完成在线预约后递交申请,未预约团组使馆将不予受理。 5.递交签证材料时一并录取生物信息。
签证材料清单:
1、签证表
(1)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网址:https://visa.vrm.lt/epm/。 (2)英文填写,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签证表落款必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2、照片
6个月内白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
3、护照复印件
护照上带有照片的资料页。
4、身份证复印件
清晰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5、邀请函
用正式公文用纸从邀请方本土发出,经立陶宛移民局审批的邀请信原件 。使用英文或所在国文字。要有具体的停留时间和天数、详细行程、出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的人员名单。注明费用(来回国际机票、食宿费、健康医疗保险)由谁承担。落款需打印邀请单位全称、签署人姓名、职务及亲笔签名。
6、保险单
(1)提供有出访人姓名拼音、护照号、有效期覆盖出访全程、保额为30万人民币中英版境外健康医疗保险,包含紧急医务治疗,紧急医疗转移以及遗体 转移。 (2)保单适用国要有“申根”字样。
7、资产证明
(1)申请人最近3-6个月银行对账单,余额不得少于在目的国每天40欧的费用,加盖银行公章。 (2)使馆不接收银行存款证明。
8、酒店订单
英文版住宿预订信息,与出访行程一致。
9、机票订单
英文版全程机票订单,与出访行程一致。
10、营业执照
出访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出差证明
(1)用有出访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签纸出具的,单位负责人职务和中文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英文原件。 (2)需注明出访人职务、月工资和工作年月、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等内容。 (3)如费用由第三方承担,第三方出资证明参照出差证明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