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外交部统办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一个月单次)签证费¥457.00,加急(一个月单次)签证费¥781.00,正常(三个月单次)签证费¥522.00,加急(三个月单次)签证费¥915.00,正常(一个月多次)签证费¥522.00,加急(一个月多次)签证费¥915.00,正常(三个月多次)签证费¥653.00,加急(三个月多次)签证费¥1177.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 2.材料按签证要求顺序排放。每人一套完整的材料,领队用原件,其余人可用复印件。 3.自2017年9月1日起,吉尔吉斯斯坦正式启用电子签证系统,中国公民可登录网站www.evisa.e-gov.kg申请赴吉商务签证。申请人须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相片和护照资料页,使用Visa/Mastercard在线支付签证费用,无须事先申请返签。电子签证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未通过审查,签证费用不予退还。电子签证有效期最长90天,入境后不得延期,入出境口岸仅限比什凯克玛纳斯国际机场、奥什国际机场及吉哈(萨克斯坦)边境Ak-JO1口岸。 4.申请人仍可通过传统方式向吉驻华使馆申请赴吉贴纸签证。 申请纸质签证需由外交部统办。使馆受理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递交签证时间:09:30-12:30,签证领取时间:09:00-09:30。送材料同时每个申请人必须和省外办专办员一起前往使馆,获签后由申请人自己前往使馆领取签证。 5.递交纸质材料时请注意:未逐项填写签证申请表格的,使馆不予受理。同时使馆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文件和与审核发放签证有关的详尽材料。 6.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拒签:签证申请者未提供个人真实资料或未提供必要的文件;曾经在吉尔吉斯斯坦有违法违规、违反外国人居住条例行为;在向使馆递交文件时对工作人员有不尊重举止。使馆有不告知拒签原因的权力。
签证材料清单:
1、邀请函
(1)印有吉尔吉斯斯坦外交部返签号的邀请函原件。务必在得到吉方返签号后再送签,否则使馆将不予受理。
2、签证表
(1)用吉尔吉斯斯坦文或英文填写并打印。 (2)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签证表落款必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3、照片
6个月内白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
4、身份证复印件
清晰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与护照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5、护照复印件
护照上带有照片的资料页,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6、营业执照
(1)出访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每人一份。
7、因公出国任务批件
因公任务批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