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可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申请人,邀请函先由京办送使馆审核,由使馆决定是否免办签证。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签证费¥280.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 2.材料按签证要求顺序排列。
签证材料清单:
1、签证表
英文填写,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签证表落款必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2、照片
6个月内白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
3、签证页
申请护照上已获得签证的复印件。
4、邀请函
用正式公文用纸从邀请方本土发出的原件、传真件或扫描件,使用英文版或所在国文字。要有具体的停留时间和天数、出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的人员名单。注明费用(来回国际机票、食宿费、健康医疗保险)由谁承担。落款需打印邀请单位全称、签署人姓名、职务及亲笔签名。
5、酒店订单
英文版住宿预订信息,与出访行程一致。
6、机票订单
英文版全程机票订单,与出访行程一致。
7、资产证明
最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要有申请人姓名拼音。
8、出差证明
(1)有出访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签纸出具的,单位负责人中文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英文原件。内容需包含申请人职务、薪水、工作年限、签署人姓名等信息。 (2)如费用由第三方承担,第三方出资证明参照出差证明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