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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签证要求

  • 发布日期:2023-05-11 12:05
  • 浏览次数:
  •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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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免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可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申请人,邀请函先由京办送使馆审核,由使馆决定是否免办签证。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签证费¥280.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 2.材料按签证要求顺序排列。 

签证材料清单:

1、签证表

英文填写,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签证表落款必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2、照片

6个月内白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

3、签证页

申请护照上已获得签证的复印件。

4、邀请函

用正式公文用纸从邀请方本土发出的原件、传真件或扫描件,使用英文版或所在国文字。要有具体的停留时间和天数、出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的人员名单。注明费用(来回国际机票、食宿费、健康医疗保险)由谁承担。落款需打印邀请单位全称、签署人姓名、职务及亲笔签名。

5、酒店订单

英文版住宿预订信息,与出访行程一致。

6、机票订单

英文版全程机票订单,与出访行程一致。

7、资产证明

最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要有申请人姓名拼音。

8、出差证明

(1)有出访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签纸出具的,单位负责人中文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英文原件。内容需包含申请人职务、薪水、工作年限、签署人姓名等信息。 (2)如费用由第三方承担,第三方出资证明参照出差证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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