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
备注:(1)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者入境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2)停留逾30天或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由多米尼加国内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需在入境签前申请签证。 (3)持外交、公务护照者作为在多米尼加外交、领事机构常驻人员包括持外交、公务护照家属成员,任期内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天内办理就任手续。
可免办签证:美国,加拿大,英国,申根、持美国、加拿大、申根、英国一年多次有效入境签证,可免签。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签证费¥524.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 2.材料按签证要求顺序排列。 3.持公务普通护照、公务护照申请人需前往使馆面谈(提前预约010-64681387),持外交护照申请人需提前联系使馆以确定是否需要面谈。持因公护照多人团组指定一人前往使馆面谈。
签证材料清单:
1、其它
(1)中英文申请信。开头如下:“多米尼加共和国驻中国贸易发展办事处代表吴玫瑰女士”/Esteemed representative of the Commercial Development Office of Dominican Republic。 (2)用正式公文纸出具,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国籍、居住地点、电话、职业和职务,必须写明去进行何种商务活动,以及申请人在该商务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单位负责人签名。
2、邀请函
(1)用正式公文用纸从邀请方本土发出的西班牙语原件。要有具体的停留时间和天数、出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的人员名单。注明费用有谁承担(来回国际机票、食宿费、健康医疗保险)。落款需打印邀请单位全称、签署人姓名、职务及亲笔签名。 (2)邀请函开头和申请信开头要求一致。 (3)邀请函用西班牙语即可,无需翻译成其他语言。
3、外方批文
(1)邀请方担保函原件,由多米尼加外交部认证。需包含以下条款:我担保(姓名、国籍、护照号),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停留时间将不会超过移民局所批准的时间,也不会申请居留,或在多米尼加的领土上改变移民身份,只从事签证上所授予的活动。“我为其返回原籍国在道德和经济上负责,并承担此人在多米尼加共和国所产生的一切花费,如不遵守,将造成其被遣返或驱逐出境的后果。” (2)除邀请方外,如在多米尼加还有其他接待单位或公司,需对这些商务活动的确认函进行公证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办事处的认证。
4、签证表
(1)申请表509-Ref。 (2)机打或字体清晰手写。 (3)英文填写,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 (4)签证表落款必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5、照片
(1)6个月内白色背景二寸彩色近照。 (2)规格:2cm*2cm。
6、出差证明
有出访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签纸出具的、单位负责人中文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英文原件。如费用由第三方承担,第三方出资证明参照出差证明出具。
7、营业执照
(1)有效期内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需中国贸促会、外交部认证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办事处认证。
8、无犯罪证明
(1)该证明资开具日期起30天内有效。 (2)需先由外交部认证,再由多米尼加驻中国贸易发展办事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