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签证30天有效,可停留30天。签证费¥527.00,签证90天有效,可停留30天。签证费¥659.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 2.按签证要求顺序排放。 3.使馆不签发长期签证和过境签证。申办长期签证需持短期签证入境后在国内办理。 4.新冠疫情期间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签证材料清单:
1、邀请函
用正式公文用纸从邀请方本土发出的原件、传真件或扫描件,使用英文版或所在国文字。要具体的停留时间和天数、出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的人员名单。注明费用(来回国际机票、食宿费、健康医疗保险)由谁承担。落款需打印邀请单位全称、签署人姓名、职务及亲笔签名。
2、签证表
签证表1份,英文填写,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签证表落款必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3、出差证明
(1)用有出访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签纸出具的,单位负责人中文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英文原件。 (2)如费用由第三方承担,第三方出资证明参照出差证明出具。
4、身份证复印件
清晰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5、护照复印件
护照上带有照片的资料页。
6、营业执照
出访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无犯罪证明
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及翻译件。
8、照片
2张6个月内白色背景2寸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