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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签证要求

  • 发布日期:2024-04-07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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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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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免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备注:柬埔寨驻华使领馆不签发长期签证,需要长期停留的,凭短期签证入境后在柬埔寨国内办理长期许可。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上海)签证。代办费:上海200元/人/国家;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单次)签证费¥580.00,正常(一年多次)签证费¥940.00,正常(两年多次)签证费¥1310.00,正常(三年多次)签证费¥1510.00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 2.材料请按顺序排放。 3.多次入境签证在有效期之内不限入境次数,但每次入境只能停留30天,如果需要长期停留需要在金边移民局延期。 

签证材料清单:

1、邀请函

用正式公文用纸从邀请方本土发出的原件或传真件,使用英文或所在国文字。有具体的停留时间和天数、出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注明费用(来回国际机票、食宿费、健康医疗保险)由谁承担。落款需打印邀请单位全称、签署人姓名、职务及亲笔签名。

2、签证表

英文填写,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签证表落款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3、照片

2张白色背景6个月内2寸彩色近照。

4、护照复印件

一份护照上带有照片的资料页,居中复印。

附件:柬埔寨-短期(上海)-签证表-空白模板-efbe88ebf2f09789137bca21f632e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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