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备注:2024年4月起,持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享受莫桑比克单方面免签政策(仅适用于商务考察等短期探访目的,其他事由签证仍需向驻华使馆申请),入境后可逗留30天,如有实际需要,可向省级移民局申请续签30天。 出发前,免签申请人应不晚于登记前48小时登录莫桑比克国家电子签证系统(www.evisa.gov.mz),完成注册、申请程序,并缴纳免签申请费(650梅蒂卡尔,约合10美元)。入境时,应主动出示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往返机票和住宿证明、商务活动请出具邀请函并写明赴莫具体的商务活动内容,以供查验。
可境外办:1)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 2)往返机票; 3)在莫桑比克居住地址信息; 4)落地莫桑比克后,办理入境手续,费用莫币650METICAIS,可停留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