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备注:拉脱维亚使馆邮箱:embassy.china@mfa.gov.lv ;拉脱维亚驻华大使馆网址:https://www.mfa.gov.lv/cn/; 外办需通过电话(010-85323009)或邮件预约提交材料时间。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北京)签证。代办费: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填表费¥150.00
签证须知:
大使馆对外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9:30-11:30
签证材料清单:
1、护照
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2、邀请函
经区级移民局确认的邀请函;
3、签证表
大写填写,不能有空项; 在线填写:https://epak.pmlp.gov.lv/NVIS.EService001.WebSite/ApplicationMain.aspx
4、照片
近6个月内的2寸白底彩照1张;
5、保险单
覆盖整个申根地区的逗留时间,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
6、机票订单
英文机票订单
7、护照复印件
护照信息页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