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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脱维亚签证要求

  • 发布日期:2025-01-23 23:03
  • 浏览次数:
  •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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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免类型:外交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备注:拉脱维亚使馆邮箱:embassy.china@mfa.gov.lv ;拉脱维亚驻华大使馆网址:https://www.mfa.gov.lv/cn/; 外办需通过电话(010-85323009)或邮件预约提交材料时间。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北京)签证。代办费:北京3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填表费¥150.00

签证须知:

大使馆对外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四9:30-11:30 

签证材料清单:

1、护照

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2、邀请函

经区级移民局确认的邀请函;

3、签证表

大写填写,不能有空项; 在线填写:https://epak.pmlp.gov.lv/NVIS.EService001.WebSite/ApplicationMain.aspx

4、照片

近6个月内的2寸白底彩照1张;

5、保险单

覆盖整个申根地区的逗留时间,最低保额为3万欧元。

6、机票订单

英文机票订单

7、护照复印件

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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