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签证要求
互免类型:外交护照
互免情况说明:根据互免签证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签证要求及费用:
一、短期签证。代办费:上海200元/人/国家;;使(领)馆费用:正常签证费¥730.39
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有效期不少于签证到期后三个月)。 2.材料按签证要求顺序排放。 3.所有申请人均需1套完整材料。 4.已留过申根指纹需提供的申请人需提供护照里所有申根签证页复印件。
签证材料清单:
1、邀请函
(1)用正式公文用纸从邀请方本土发出的邀请函原件,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加盖公章并签字,需为英文版或所在国文字。 (2)要有具体的访问目的、停留时间和天数,出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和职务的人员名单。 (3)落款需打印邀请单位全称、详细地址、签署人姓名、职务及亲笔签名并盖章。 (4)详细日程安排 (5)注明费用由谁承担(来回国际机票、食宿费、健康医疗保险)。 (6)邀请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返回中国提供保证金。(如适用) (7)提供商会注册证明(如适用) (8)如有其他申根国,需附上英文版邀请函,要求同上。
2、保险单
(1)提供有出访人姓名拼音、护照号码、有效期覆盖出访全程、保额为30万人民币以上中英文境外健康医疗保险。其中境外医疗保险(注意:不是整个保单的保额)必须超过30万人民币,否则领馆不予受理。 (2)保单适用国要有“申根”字样。
3、护照复印件
护照上带有照片的资料页复印件。
4、签证表
(1)本人英文填写,内容需准确完整,特别是姓名、护照种类、停留时间、出入境口岸等重要信息。签证表落款必须本人中文签字,签名与护照上一致。 (2)正反面打印。
5、照片
1张6个月内的2寸白底彩色照片。